教学督导工作:让条例促条理
作者:党办(宣传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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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8-11-22
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,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发挥教学督导在规范教学秩序、指导教师教学、实施专项评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我校实施《太阳成tyc33455ccwww教学督导工作条例》。
学校实行校、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制度,齐抓共管,各有侧重。设立教学督导办公室,负责对全校的教学实施、教学管理及教学服务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和评估。成立校级督导组,负责全校教学督导工作;各二级学院(部)成立院(部)级教学督导组,负责本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。
条例明确了教学督导员的职责:监督和检查各教学单位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政策、决定情况;监督和检查各教学单位执行教学计划、实施教学(含实践教学)、教学管理和考场纪律等情况;监督和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师队伍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等情况;监督和检查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、教书育人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情况,包括教师备课、课堂教学、课后辅导、作业批改、命题阅卷、论文答辩等;收集和反馈各教学单位及师生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,教师对学生学风的意见,学生对教师教风的意见;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进行跟踪调研或专题调研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,供学校决策部门参考;推荐优秀教学成果和先进教学经验,帮助青年教师和新上岗教师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;了解、掌握和反馈各职能部门支持、服务教学工作情况;协助学校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;学校交办的与教学督导有关的其他工作。